一、如何理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监控、信息收集、反馈改进等若干部分组成。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是保障和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依据国家高等教育相关质量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建立学校自身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依据这些质量标准开展教学工作。学校应建立自我评估制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开展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学校要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充分发挥教学状态数据对教学工作的常态监控作用,并结合自评工作,按年度形成并发布教学质量报告。学校应通过自我评估、督导检查、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控收集相关教学信息,及时反馈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调节、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如何理解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尺度。学校应建立对社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机制,定期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毕业生的反映,并根据反馈信息对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方案、培养方法等进行调整及改进。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学校教育质量的体现者和评价者之一。学校教育活动及其服务工作的质量,归根到底表现为学生的素质是否得以提高、学习需要是否得以满足。学生的评价、赞誉与满意度,是学校工作质量的内在标准。学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制度,定期了解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满意度。
三、新一轮审核评估基本程序是什么?
新一轮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