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大教评字〔2026〕15号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鉴定范围:2021-2025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4-2025教师专项课题。
二、成果要求
参与结题鉴定的的课题须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完成《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成果要求。
1.年度重点课题结题须在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
2.年度一般课题、教师专项结题须至少完成以下规定成果之一:省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形成决策咨询报告(附采纳证明)、形成研究案例(格式见附件)。
所有论文或专著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后”等标识。
三、报送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中的研究总报告须达到一万五千字左右;在佐证材料中提供研究总报告简洁版重复率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20%以下方为达标)。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6版)》(附件1)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同时提交word版本的电子材料,以主持人命名。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具体装订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5.课题主持人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6),提交纸质版。
6.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教研究所李阳企业微信。各项课题如存在未到期;更改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单位、主持人变更无批复等情况,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10月8日11:00,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高教研究所办公室(3-207)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阳(0416-419805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6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
3.2026年下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4.咨询建议
5.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
6.科研诚信承诺书
高教研究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