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6年06月01日

辽工大教评字〔2026〕3号

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https://www.lnie.ln.cn/info/1161/4389.htm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1、202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3年度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基地专项课题、2024年度骨干专项课题、2024年度招生考试研究专项课题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超期或课题研究周期不够的不得申请结题。  

二、成果要求  

参与结题鉴定的课题须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完成《课题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成果要求。  

1.年度重点课题须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  

2.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须提交以下成果之一: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  

3.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须提交一篇经验材料或案例(特色学校建设六大任务的亮点举措和典型经验)。  

4.2024年度基地专项重点课题、2024年度骨干专项重点课题须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5.参与结题的一般课题,需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提供咨询报告(附件4);或提供研究案例(附件5)。  

论文或专著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三、报送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附件1)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同时提交word版本的电子材料,以主持人命名。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附件2)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内含(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2)研究总报告重复率检测报告;(3)重点或专项课题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封面、版权页和书稿全文);(4)一般课题咨询报告或研究案例等。此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3.研究总报告字数须为一万五千字左右,并提供研究总报告重复率检测报告,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须在20%以下。  

4.课题主持人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6),提交纸质版。  

5.《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教研究所李阳企业微信。各项课题如存在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以及其他不符合鉴定要求等情况,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23日11:00,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结题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高教研究所办公室(3-207)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阳(0416-419805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_鉴定申请书(2025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4.咨政建议参考模版  

5.研究案例申报书  

6.科研诚信承诺书 

   

  高教研究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