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研究通知要求,完成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0年度-2024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3年度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
二、报送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向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查重报告、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此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结题鉴定申请书》纸质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填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教研究所李阳企业微信。
3.各项课题如存在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以及其他不符合鉴定要求等情况,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结题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高教研究所办公室(3-207)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阳(4198056)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高教研究所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