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5日 16:37

 

 

各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质量报告主要从2023-2024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个方面,反映学校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现状。  

二、编制要求  

1. 内容要求。质量报告以直观可读为编制原则,用数据和事实说话,把学校的特色、亮点、成效展现出来。各单位提供的资料应提炼得当,内容以文字为主,辅以数据、图表或案例等。侧重阐述本部门2023-2024学年在本科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过程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果。要结合工作实际,凝练工作特色和经验,并提出影响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2. 统计口径。财务、图书等按照自然年度(202311日至20231231日)计算;教学数据(如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度(202391日至2024831日)计算。个别指标按指定时点统计,其他无时限要求的按现状计算。可参考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解释。  

3.数据说明。本报告的相关数据信息须与学校今年填报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的数据保持一致。本报告内容需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三、相关单位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基建处、图书馆、教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国际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  

四、工作安排  

1.材料要求。各负责单位根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解表及要求(附件2),撰写文本材料(WORD文档)。并于11月1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交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3号楼427室),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刘晓勇。  

2.填报支撑数据表。按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附件3)负责单位要求,认真填写数据(保留两位小数),随同文字材料一同上报。  

3.撰写流程。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在各单位提交材料基础上统筹报告撰写,提交学校审定后按程序上报并公开。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刘晓勇     联系电话:4198056  

附件1:2024年高校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2:各相关部门任务书  

附件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  

附件4:辽宁工业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仅供参考)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