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质量报告主要从2023-2024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个方面,反映学校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现状。
二、编制要求
1. 内容要求。质量报告以直观可读为编制原则,用数据和事实说话,把学校的特色、亮点、成效展现出来。各单位提供的资料应提炼得当,内容以文字为主,辅以数据、图表或案例等。侧重阐述本部门2023-2024学年在本科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过程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果。要结合工作实际,凝练工作特色和经验,并提出影响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2. 统计口径。财务、图书等按照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计算;教学数据(如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度(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计算。个别指标按指定时点统计,其他无时限要求的按现状计算。可参考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解释。
3.数据说明。本报告的相关数据信息须与学校今年填报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的数据保持一致。本报告内容需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三、相关单位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基建处、图书馆、教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国际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心理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心。
四、工作安排
1.材料要求。各负责单位根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解表及要求(附件2),撰写文本材料(WORD文档)。并于11月1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交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3号楼427室),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刘晓勇。
2.填报支撑数据表。按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附件3)负责单位要求,认真填写数据(保留两位小数),随同文字材料一同上报。
3.撰写流程。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在各单位提交材料基础上统筹报告撰写,提交学校审定后按程序上报并公开。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刘晓勇 联系电话:4198056
附件1:2024年高校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2:各相关部门任务书
附件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
附件4:辽宁工业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仅供参考)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