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专业: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47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应用化学、广告学、产品设计、经济统计学、工程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共8 个专业。
二、评估方式
依托“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开展。
三、时间安排
1.2022年1月6日下发文件
2.2022年1月6日召开布置会
3.填报时间:请各相关学院于2022年1月5日-1月20日按照《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填报专业评估数据和上传专业评估支撑材料。
请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数据、信息填报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信息真实、有效。保证我校专业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7.rar
附件1:《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附件2: 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3:《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填报说明》
附件4:《2021年专业评估支撑材料上传说明(百度网盘)》
附件5: 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及布点情况
附件6:《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各专业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7:《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详见www.upln.cn
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