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序推进,学校将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业条件及范围
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授予工学学位的全日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并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
请各二级学院统筹有序推进学院内部各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择优安排申报并启动此项工作。
二、认证评估程序
1.专业自查自评。拟申报认证的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指南和专业补充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评,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自评表》(附件1)。
2.学院预评估。二级学院按照专业认证标准与程序对本学院申报专业认证的专业进行自查与自评。原则上,每个开设工科专业的学院择优推荐1个专业至学校。
3.学校审定。学校对拟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确定申请认证的专业,并给予认证工作专项经费支持。
4.准备认证申请。确定申请认证的专业,须严格按照认证协会要求,开展自评自建工作;撰写认证申请书,并提交专业认证申请。
三、材料要求
各二级学院请于5月31日前将《辽宁工业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自评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二份报送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3-427),电子版发送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刘晓勇企业微信。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