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
1、具体汇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各学院汇报时,本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参加。
2、汇报内容:汇报校外专家会评提出的意见及整改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
3、准备的材料
(1)申请书(打印7份)
(2)最近一届毕业生完整执行的培养方案,以及在校生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
(3)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准备一份样本)(打印7份)
(4)最近一次对专业核心课程的考试/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的原始记录。(准备一份样例)
(5)证明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存在的制度性文件目录。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