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其中教育学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进行申报。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一、成果统计时间范围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须在上述范围内。
二、上报材料要求
1.依据教育学专区成果奖实施办法要求,相关单位/部门报送材料包括以下电子版:
(1)《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
(2)成果全文 PDF 版、佐证材料PDF 版。要注意单个Word 或 PDF 文件不能超过50M,若大于50M 则分为两个文档;
(3)《专区申报汇总表》WORD。
2.上报时间:11月5日16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报送高教研究所李阳。
3.联系人:李阳 4198056
附件:
1.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3.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专用)
高教研究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