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发给大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课题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等课题均不得兼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课题。承担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
2.课题研究工作应在2年内完成。课题结题时须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任选),并及时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调研报告或阶段性成果。
3.课题申报者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方向设计课题题目进行论证。已经获得省级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二、限额申报
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额度为5项。
三、材料提交
要求:课题申报人于5月6日11:00前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4版)》一式2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4版)》一式4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报告》一份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所)(3-427),同时电子版发送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刘晓勇企业微信。
申报用表见附件1。
联系电话:刘晓勇 4198056
附件:
1. 辽宁省关于申报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 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报告
高教研究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