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021年12月10日 17:12

辽工大教发中心[2021]49号

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1]1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组织开展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 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课题。

三、申报流程

1、下发申报通知,各单位组织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截至日期2022年2月21日。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向省里申报项目名单,对向省里申报的项目进行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2年2月25日。

3、申报教师修改完善申报书等申报材料重新上报,截至日期2022年2月27日。

四、注意事项

1.限额申报。按照文件要求,我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可申报立项总数为20项。学校将对申报的课题聘请校内专家进行评审,严格控制数量。

2. 课题必须为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不得以同一题目申报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3.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4. 各单位加强对项目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填写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报告,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五、上报材料

1. 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1版)》一式 1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1版)》一式 3份;ƒ《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报告一式1份。

3.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2月21日

4.报送地点: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3号教学楼419房间)

  联系电话:4199130 褚老师;4199003刘老师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通知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1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1版)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5. 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报告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2021年 12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