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开始进行征集辽宁省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件征集范围
2016-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已结题课题形成的决策咨询成果。
二、稿件基本要求
观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教育事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和值得重视的潜在问题,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材料内容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实践有实际改革意义。所提建议务实管用、科学可行,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
三、申请材料要求
1.观点鲜明,逻辑缜密,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炼。申报研究决策咨询成果字数都应控制在7000-10000字。
2.每个课题限报一项研究决策咨询成果。各市规划办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3.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申报者上报材料要真实反映自己的研究决策咨询成果,不能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四、稿件受理相关事宜
1.申报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同时,上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2.材料报送时间:截至至2021年11月5日。
3.报送地点:教师发展中心(3-419)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4199003)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申报表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