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23日 15:06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深化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辽宁教育现代化2035》(辽委发[2019]6号)、《辽宁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辽委办发[2019]21号),引导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内涵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通过开展专业评估,进一步促进高校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高校教学基础地位,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和改革,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科学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评估方式的选择、评估工作的开展都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考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切实推动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客观性。通过开展专业评估,在若干个反映专业办学状态的指标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设计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估函数,客观反映专业改革和建设的真实状态。

4.分类指导。专业评估是对不同学校开设的相同专业进行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和评估结果的使用都要在保证专业办学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指导,引导专业办出特色。

5.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部分专业采取线上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填报及线下专家入校考查的评估方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数据定量分析与事实定性判断相结合,同时注重问题导向,帮助高校查问题、补短板、提质量。

三、评估范围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已有3届及以上本科毕业生的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专业,师范类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评估;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开展线上评估。(具体专业布点情况见附件1)

四、指标体系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结合我省高校实际,考虑不同专业类的学科特点,成立由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相关参评高校及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参与的专家工作组,结合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等,研究制定体现各专业特点的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五、评估程序

1.数据填报

请参评专业按照相应指标体系,认真组织相关材料,并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平台地址:http://zypt.upln.cn/sdb。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5日-10月20日。具体填报工作可参见《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填报说明》(附件3)及《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上传方式说明》(附件4)

2.材料公示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参评专业填报相关材料将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上开设主页进行公示。

3.定量指标核查

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工作组制定各专业评审方案。根据评审方案聘请有关专家对定量指标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根据专家定量数据核查结果,请有关高校协助对提交数据进一步核实和确认。

4.定性指标评审

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工作组根据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分专业评审标准,开展定性指标专家评审。

5.专家进校考查

医学类及师范类专业同时开展专家进校评估考查,进校评估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评估评价,重点对医学类专业的实习实践,师范类专业学生课堂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和测试,并就评估情况与被评高校交换意见。

6.评估结果及反馈

根据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专业得出评估结论。医学类、师范类专业形成分专业的进校专家反馈意见,指出当前专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业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参评高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好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如实、按时填报有关数据及材料,并做好各阶段相应工作。

2.评估工作广泛接受高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省教育厅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受理有关申诉,对评估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做出严肃处理。

3.请各参评高校确定本校评价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各1名,并于9月27日17:00前将《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高校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jc86896698@163.com。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工业高等教育处 李黎,联系电话:024-86896698;填报系统技术支持: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王嘉,联系电话:0411-84835156;各专业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