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设计教学评估的通知
2012年03月12日 11:03

 各学院:

现就本学期课程设计教学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课程设计教学评估工作于第五周进行。

2、课程设计教学评估的对象是我校本科各专业所设置的各类课程设计。本次评估的课程是上学期末和本学期初已完成的课程设计。

3、各学院要依据《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要求与质量规范(试行)》、《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等文件,认真完成自检工作,并于325前准备好自评报告和有关材料。

4、要求各学院结合本次课程设计评估,认真研讨各专业课程设计教学要求和质量标准,参照学校有关文件、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以及课程教学目标,着手制定各专业课程设计环节质量规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教学质量评估处

2012320

 

附件:

《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要求与质量规范(试行)》

《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